关于选聘县委县政府法律顾问的公告
作者 admin浏览 发布时间 2019-07-04 16:45:48
为深入推进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法律专家在依法治县中的作用,现就公开选聘县委县政府法律专家、县委县政府法律顾问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和名额
1.县域内法律服务机构中30岁以上的法律实务工作者;
2.县域外有关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及律师事务所等法律咨询服务机构中,从事法学教学、社会治理、公共管理、法律咨询服务等领域的专家学者、法律实务工作者;
3.拟选聘名额:专家库成员20人,法律顾问15人。县委县政府法律顾问原则上在县委县政府法律专家库成员中产生。
二、选聘标准
1.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修养;
2.在法学教学、法学研究、法律实践等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和经验的法学专家,或者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专业能力较强的律师;
3.熟悉社情民情和党政工作规则,热心社会公共事业;
4.身体健康,责任心强,勤勉履职,有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
5.在担任县委县政府法律专家库成员、县委县政府法律顾问期间,成绩显著的优先聘用;
6.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者行业处分;
7.担任法律专家、法律顾问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5月12日。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惠民县司法局办公室(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三楼315室),邮编:251700,联系电话:0543-5321126。
3.报名材料。本人身份证、执业证和学历证书复印件(现场审核时提交原件)、《县委县政府法律专家、法律顾问报名表》各2份,《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hmxflgw@163.com。报名者要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取消相关资格。
四、选聘程序
1.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县司法局综合考虑报名人员学历、履历、专业特长,在有关专业领域的影响及个人职业操守,并考虑年龄结构、专业和行业比例、政治表现等因素,择优确定人选,研究提出县委县政府法律专家、县委县政府法律顾问建议名单,报县委县政府审查。
2.县委县政府审查同意后,将拟聘任县委县政府法律专家库成员、县委县政府法律顾问名单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纳入县委县政府法律专家库、正式聘任为县委县政府法律顾问。
五、其它事宜
1.县司法局负责县委县政府法律专家、县委县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工作,根据实际需要组织开展工作。
2.县委县政府法律专家、县委县政府法律顾问原则上每两年组织一次更新和聘任工作。
惠民县司法局
2019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