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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关于招聘专职法律顾问的公告

作者 admin浏览 发布时间 2019-05-30 16:18:36

 
深圳法律顾问网获悉,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法律顾问,以下为招聘公告: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法律顾问。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聘的专职法律顾问,其岗位职责主要是处理政府相关法律事务;该岗位为专职工作岗位,在聘用期内不得从事本职工作岗位以外的工作,受聘人员在正式上岗前应终止此前的工作(业务)关系。该岗位的人员管理、工资待遇等参照《深圳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及法律助理管理试行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专职法律顾问、法律助理等级评定和晋升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法律顾问一至五级月工资福利标准为13100至24600元,包括全额缴纳五险一金等相关待遇。招聘单位可以参考上述文件核定拟聘专职法律顾问级别并确定相应的工资档次。 
二、本次招聘人数为3名,安排在区司法局工作或外派到其他区属党政机关从事法务及综合文稿起草等相关工作,具体权利义务以实际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 
三、具体岗位职责及报名条件 
1、岗位职责:接受罗湖区法律顾问室指派,负责驻在单位的法律事务及其他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诉讼法律事务和非诉法律事务,参与审查各类法律文书、起草综合文稿等日常法律和行政事务以及处理领导交办的其他相关事务。 
2、报名条件: 
(1)全日制国民教育法律本科以上学历(本科需为法律专业)、取得法学学士以上学位; 
(2)法律功底扎实,业务水平高,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类); 
(3)年龄35周岁以下; 
(4)身体健康,品行良好,计算机操作熟练,沟通协调与文字写作能力较强; 
(5)同等条件下,有党政机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6)其他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19年4月16日至2019年4月30日。 
(二)报名方式:将报名资料快递至深圳市罗湖区司法局。地址:深圳市文锦中路罗湖区管理中心大厦615室,邮编:518000,电话0755-25666179。 
报名资料包括:填写好的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律师证,亦可补充提供其他证明个人能力、经历的材料(除报名表以外,其他材料只需提供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笔试和面试。 
招聘单位对报名资料进行初步审查,符合报名条件者进入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请带齐报名资料原件及1张一寸彩色照片。 
通过资格审查者进入笔试,笔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法律功底和综合素质。 
笔试成绩排名前15名者进入面试。 
(四)综合评议。招聘单位结合笔试、面试情况进行综合评议,确定拟聘用人选。 
(五)体检。拟聘用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六)试用期及考核 
罗湖区政府法律顾问室与拟聘专职法律顾问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一般为3年,试用期6个月。拟聘专职法律顾问的级别及工资档次将在试用期劳动合同中明确,试用期薪酬按相应级别和档次工资的80%支付。 
招聘单位将根据拟聘人员在试用期内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态度等综合表现进行全面考核,考核不合格的,招聘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七)拟聘人选递补。拟聘用人选体检不合格或放弃录用的,招聘单位可以结合综合评议情况补选拟聘用人选。 
附件:罗湖区政府法律顾问室专职法律顾问报名表 


 
罗湖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 
2019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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