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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煌市关于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的意见

作者 admin浏览 发布时间 2019-05-10 19:48:23

  
为认真落实依法治市方略,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程,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根据中央、省、市《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以及敦煌市印发的《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敦煌市实际,现就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提出如下意见: 
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努力建设一支覆盖全市各级党政机关的高素质的法律顾问队伍,切实增强党政机关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和水平,确保党政机关行政决策和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提升市委、政府工作的公信力,为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工作目标 
各单位应当以适应本机关的特点,满足本机关法律服务需求为原则,根据法律顾问服务需求量的大小,依托自身力量,采取体制内与体制外相结合的方式,至少明确一名法律顾问,为本机关依法决策和依法行政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最终形成覆盖市、镇、村三级的法律顾问工作体系。法律顾问的聘用及管理参照《敦煌市人民政府外聘法律顾问工作规则》有关规定执行。 
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 
(一)坚持重大涉法事务事前法制审核制度。各单位应重视法律顾问制度的落实,推进行政决策的法治化。凡涉及重大行政决策、重要合同、重要文件、重大行政案件的处理等事项,在作出决策前应先由本单位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查并提出书面意见,未经本单位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查的,司法局将不予审核,也不得提交市委、政府研究、讨论,更不能直接予以实施。 
(二)建立法律顾问的事前参与制度。对重大行政决策、重要合同、重大行政案件等涉法事务的前期准备工作,各单位应邀请法律顾问提前介入、参与事前调研论证,以确保法律顾问有充分知情权,有充分的时间依法研判,为涉法事务提出高质量的法律意见,防范各种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 
(三)完善事中风险管控、事后风险化解机制。对重大行政决策、重要合同、重大行政案件等涉法事务作出决策、决定或签署协议后,各单位应安排法律顾问对执行或履行过程中的重要环节进行跟踪,对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进行预警,采取措施防范法律风险。对于已经发生纠纷的重大行政决策、重要合同、重大行政案件等涉法事务,各单位应要求法律顾问主动参与到调解、复议、诉讼等纠纷化解环节中,积极收集证据资料,妥善化解法律风险,避免事态升级恶化,维护党政机关合法权益。 
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靠实责任。各单位要把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内容,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部署,指定内设法制机构或专(兼)职干部具体负责,抓好落实。 
(二)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各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责,建立和完善法律顾问日常管理、业绩考核、绩效评价和动态管理等机制,建立工作档案,完善法律顾问遴选退出机制,确保法律服务的质量。各单位为法律顾问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和工作环境,保障其依法履行职责。 
(三)狠抓落实,强化监督。各单位应于2019年6月底前,完成法律顾问的聘用工作,与法律顾问签订聘用合同,发放聘书,并将聘用情况报市司法局进行备案。同时,市司法局将对各单位政府法律顾问建设的情况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并将各单位的法律顾问聘用及工作情况将作为年度依法治市考核的重要指标。 
来源:甘肃司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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