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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政府召开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座谈会

作者 admin浏览 发布时间 2019-04-20 20:01:24


来源:济宁日报
 
为进一步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6月5日,市政府召开了“济宁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座谈会”。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于永生代表市政府与“市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单位(6家律师事务所) 签订合作协议并颁发了聘书,市政府法制办主任陆亚东主持会议并通报了我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情况。市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单位负责人交流了法律服务工作经验。
座谈会上,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于永生作了重要讲话。他指出,要发挥团队优势、专业特长,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政府建设各项要求,协助市政府依法依规抓好中央和省、市委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打造具有济宁特色的政府法律智库,全面提高参谋服务的质量和效果。他强调,要突出中心任务开展法律顾问服务,助力新旧动能转换,围绕环保治理、园区建设、“放管服”改革等重大举措,开展法律咨询,提出法律意见,积极参与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和论证。他要求,法律顾问团成立后,市政府部门、单位不再单独聘请法律顾问,法律事务由法律顾问团统一承担。政府法制部门要发挥组织协调、联络服务、管理监督作用,推动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座谈会上,通报了我市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情况。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的决策部署,把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作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统筹谋划、探索创新、稳步推进,在全省率先建立了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先后成立了济宁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聘请了市政府法律顾问,组建了济宁市法律专家库,同省内6家著名律师事务所签订了服务协议,建立了“济宁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团”,形成了具有济宁特色的“政府法律顾问+律师事务所+法律专家库”工作模式。
市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单位山东康桥律师事务所、山东众成清泰(济南)律师事务所、北京隆安(济南)律师事务所、山东文思达律师事务所、山东公明政和律师事务所、山东民桥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就做好新时期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表示要充分发挥律师事务所特色和优势,努力做好各项法律咨询和服务工作,助力济宁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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